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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组织、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2022-10-07 来源:东饰资讯网
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组织、个人评选办法

(试行)

近年来,全校广大志愿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文化宣传、金晖行动、赛事服务等领域发挥了积极有为的作用,掀起“我志愿,我快乐;我奉献,我成长”的志愿服务行动热潮,使志愿服务真正成为青年学生完善自我、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更广泛地凝聚志愿服务力量,激励与表彰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集体,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奖项设立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为使评选工作得以高效、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特成立志愿服务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临时办公室设在志愿服务中心办公室。委员会主任由志愿服务中心指导老师担任,副主任由志愿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委员由中心各部长及各院(系)服务站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中心办公室副部长担任。 第二条 奖项设立 1、集体类

先进志愿服务站 2、个人类

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先进志愿服务站

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和文化,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紧密团结和凝聚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已形成自身品牌;积极配合学校志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并形成良性互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该院(系)学生总人数的60%以上。 第四条 志第四条 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该学年,在中心—站—队三级志愿服务组织中担任了一学年的干部;须为我校注册志愿者;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品质良好;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对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做出较大贡献;曾获院(系)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第一学期无必修课补考科目;本学年无违纪事件出现。 第五条 优秀志愿者

须为我校注册志愿者;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品质良好;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2008年至今服务时间累计达25小时以上;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第一学期无必修课补考科目;本学年无违纪事件出现。

第三章 评选流程

第六条 名额

1、符合评选条件的志愿服务站均可参与先进志愿服务站的评选;

2、评委会根据各志愿组织的志愿骨干人数、注册志愿者人数、志愿服务影响力等条件合理分配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的名额,每位同学只能申报两者之一。 第七条 参评

根据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配参评推荐名额,各单位严格依据分配的名额数量,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做好申报工作。 第八条 上交

申报单位、个人填写相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撰写申报材料由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一并上交志愿服务中心。先进服务站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志愿服务站班子建设、主题(特色)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材料2000字左右;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主要记录了志愿者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材料题目统一用21号华康简标题宋字,一级标题用15.5黑体加粗,正文采用15.5仿宋_GB2312) 第九条 初审

校志愿服务中心对上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评工作。初步确定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名单,并对申报先进志愿服务站材料进行审查,对有问题的材料发还相应单位进行修改。 第十条 评选

(一)初评。组委会组织各服务站负责人召开讨论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之后由大家进行针对性提问,并填写初评表(附件2)。 (二)评选大会。组委会组织召开“评选大会”,参评志愿服务站的负责人务必结合实际制作PPT材料,介绍服务站的建设情况(时长为6分钟以内),评委会将投票评选出本学年的“先进志愿服务站”。(选票及投票要求:附件3) (三)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评成绩(50分)+票数折合分

(20分,总票数20张,票数第一得20分,票数每减一减3分,直到为0分止) 2、按总成绩排名,经团委批准,服务站总成绩前三名授予“先进志愿服务站”称号。

第十一条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3天,如无异议,上报评委会评审。

第十二条 表彰

校团委、志愿服务中心再对获奖集体、个人进行表彰。

第四章 评选要求

十三条 高度重视。

按照评选表彰活动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及时做好参评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十四条 实事求是

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对参评对象的材料严

格审核,杜绝、严惩弄虚作假现象,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五条 严格把关

各级团组织要对所推荐的参评候选人和集体,要做到在政治上严格把关,在事迹上突出优秀,在材料上充分准确。 十六条 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倡导志愿者精神,弘扬新风正气,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加入到志愿者伍行列,积极参加我校各项活动,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中心。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中心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学年度先进志愿服务站申报表》

2、《东莞理工学院“先进志愿服务站” 初评表》 3、先进志愿服务站选票样式

4、《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5、《东莞理工学院优秀志愿者人推荐申报表》

附件1:

学年度先进志愿服务站申报表

年龄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系总人数的百分比 政治 班级 面貌 联系电话 志愿服务站全称 注册志愿者数 基 本 情 况 志愿服务站负责人 活 动 开 展 简 介 姓 名 所 在 院 团 (系) 委 党 意 组 见 织 (盖章) (盖章) 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 注:申报材料请另附页,字数为2000-2500,书写要求请阅读《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组织、个人评选办法》。

附件2:

东莞理工学院“先进志愿服务站” 初评表

考核单位 序号 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中心 受考核单位名称 总得分(50分) 评选内容 分数 评委评分 备注 1 2 3 自身建设 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并实施 注册志愿者人数 文档处理工作 有组织本服务站进行志愿者培训 活动的宣传工作 完成校团委及志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安排 活动开展 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为契机开展相关活动 有自己特色的品牌活动,并不断创新发展 成立专项服务队或志愿服务基地 服务站对校团委、校志愿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 志愿者中,东莞市志愿者之歌普及度 各服务站对校团委、校志愿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 5 5 5 没有的该项得0分 50%以上满分,每少10%减2分 会议记录、参与活动名单、服务小时统计、活动总结等方面 培训活动包括讲座、交流会、户外拓展等,每次0.5分,满分5分 包括前期和后期活动,只有其一只得3分,没有则得0分 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分,资料不按时提交一次扣1分,从不配合协助的得0分 开展一次得1分,满分5分 每项品牌活动得3分,满分为5分 建设服务队一支加2分,一个服务基地加5分 中心组织人员进行随即抽查,比70%每小10%扣1分 此栏目由志愿服务中心评委会委员填写 4 5 5 5 6 5 7 5 8 9 5 10 5 附 加 项 10 中心各评委会委员根 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填写 附件3:

“先进志愿服务站”选票

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中心(盖章) 时间: 候选志愿服务站(排名不分先后) 计算机学院 电子工程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文学院政法学院师范学院经济贸易系 外语系体育系建筑工程系 填写选票符号 投票人签名: 说明: 1、评委会每位成员最多投三个单位,多投或修改为无效票; 2、对候选单位符合先进志愿服务站条件的,在其姓名下的空格内画“O”,不赞成的不做记号; 3、选票必须加盖“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中心”印章,无印章的选票无效。 4、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附件4:

东莞理工学院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班级 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名称 何时起参加 志愿服务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2008年4月至学号 2009年4月服务时长 服务项目 简 要 事 迹 团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团 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须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 每位同学只能选择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志愿者两者之一进行

申报.

附件5:

东莞理工学院优秀志愿者人推荐申报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班级 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名称 何时起参加 志愿服务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2008年4月至学号 2009年4月服务时长 服务项目 简 要 事 迹 所 在 志愿 服 务 站 意见 (服务站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 1、须另附8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校 团 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2、每位同学只能选择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志愿者两者之一进行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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