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交付的全部生产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产品交付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负有领导和组织责任。
3.2品保处负责原材料和成品不合格的标识、记录;生产处负责半成品不合格的标识和记录。
3.3生产处、品保处、生计处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生产处按评审意见处置不合格品。品保处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 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
4.1.1当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品保处及时进行标识、隔离存放,并记录不合格品的状况。未经允许,不合格的采购产品不允许投入使用。 4.1.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时,生产车间及时上报品保处,作出相应的标识,并及时隔离,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责任部门作好相应的记录。
4.1.3产品在最终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由质检员作好标识,隔离存放,并做好记录,不合格成品不得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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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1.4产品在交付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管理者代表协助销售处采取合理措施,消除不良后果或潜在的影响。 4.2不合格品的评审
4.2.1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目的是为了发现不合格品发生的原因,并作出正确的处理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再发生。
4.2.2评审时要明确返工、返修、降级、回用或报废的处理结论,并作好评审记录。 4.2.3不合格品的控制 1) 原材料的不合格品
不合格原材料标识后置于不合格区,品保处在《原材料进厂检验报告》单上作好记录,并上报生计处。《原材料进厂检验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品保处留存,一份反馈供应处。供应处接到《原材料进厂检验报告》单后,根据生计处意见发放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料,生计处依据不合格项目对成品最终的影响程度判定是否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原材料须经总工签字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2)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
操作工、车间检验员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对其记录、标识、隔离,通知品保处、生计处和生产处共同评审、判定和处置。 3) 成品中的不合格品
品保处质检员在成品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对其记录并标识、隔离,填写《不合格产品评审记录》,会同生产处、生计处共同评审。 4.3不合格品的处置
4.3.1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有返工、返修、降级或改作它用、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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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对不合格品的降级、返工、返修必须经再次验证其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4.3.3作为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需经顾客书面同意后,做出标识和记录才能交付使用。另外,对一些特殊指标的不合格,中心授权品保主管可根据情况做让步放行。
4.3.4采购的产品,经检验确认为不合格的,仓库人员有权拒收入库。 5. 记录
1).XS-8.3-01 《产品让步销售记录单》 2).GY-8.3-02 《不合格原材料信息反馈单》 3).PB-8.3-03 《不合格产品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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