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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2020-06-02 来源:东饰资讯网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第一、领导重视

第二、结合实际,分类施救

一是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救助的范围、救助比例、年月初封顶线分别反复进行测算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发布实施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同步结算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原则、医疗机构、结算程序、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机构设置、部门职责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订明,为逐步完善实施同步结算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定点医院全覆盖。在可以选择定点医院时,重点考虑四个因素:一是群众就近、方便就医;二是医院有一定的垫付能力;三是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四是兼顾县级、乡(镇)不同层次医院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需求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偿付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贫

困家庭群体救助资源特困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基础理论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第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开始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同步结算工作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制作困难对象就诊、交易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规范就医就诊、医疗交易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护理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断言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程序,农村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

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病情恶化先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证件。

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住院期间医疗救助部分的税费费用均由定点医院垫付;为缓解困难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医病难问题,推行了适度的医前救助,病倒即在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由医保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减免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开销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刻结算,使城乡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

三是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公室将救助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救助结算清单等及时立卷归档,随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滁县,确保医疗救助档案完好无缺。

第四、加强管理,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对城乡医疗制订救助同步结算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制约和监督,城乡医疗救助基层工作检查还定期医疗机构深入到定点不定期和救助对象家中,采取查看处方、翻查调阅医疗救助信息和走访救助对象等形式,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情况,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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