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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拿遗嘱怎么过户

2020-02-11 来源:东饰资讯网

有遗嘱的情形需要拿着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到当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过户。具体办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如下:

(一)公证资料及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齐两个证明以及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房产继承资料及手续。

到房产交易核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一、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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