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上户口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通知单、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投靠,则需要本人的户籍证明、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和父母亲的结婚证。对于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的登记,需要提交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而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一孩)、二孩生育审批表(政策内生育二孩)、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和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略微差异,建议以当地派出所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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