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
5、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6、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7、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8、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9、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方案
近几年交通事故频发,恶性交通事故在多地都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能协商一致解决最好,如果协商不成的,就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方案按照如下步骤走:首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案,由交通警察对肇事者及肇事车辆依法进行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其次,保存好自己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如果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注意不要超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向法院提交的资料主要有:1、起诉状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没有做伤残鉴定的,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申请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4、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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