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放水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确保放水设备的正常开闭。2.放水应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要求组织放水。3.确保放水设施完好,非管理人员严禁下井开关水阀。
法律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非大坝管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大坝管理人员操作时应当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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