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常住户口籍是指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非常住户籍是指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需要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具体地址。只要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件》第2条的规定,就应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暂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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