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如果企业不赔偿,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如仲裁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数额计算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死亡赔偿如下,有工伤社保由社保基金支付,企业不需要再额外支付: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他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认定工伤后计算赔偿数额;
3、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4、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5、无论仲裁委还是人民法院,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
拓展延伸
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制度及法律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制度及法律责任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时,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主要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经济赔偿主要涵盖丧葬费、抚恤金、供养亲属的生活费等,而精神赔偿则是对职工家属因失去劳动者所造成的心理和精神损失进行补偿。赔偿金额的计算通常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遗属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此外,雇主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等。为保障职工权益,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职工家属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
结语
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工伤认定后,计算赔偿数额。如企业不赔偿,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金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制度涵盖经济和精神赔偿,以保障职工家属权益。我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确保赔偿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为职工家属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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