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产,犯罪数额从“数额较大”达到起征点60万元的,可以在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征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每增加1.2万元的数额可以增加一个月的刑期。因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产,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征点100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数额每增加20万元,可增加一个月的刑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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