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首页。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证的,应出具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且户口本必须具有首页(户主)和其本人所属一页,这两页缺少任何一页都无法办理结婚证。如果缺少户口本首页或本人一页的,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请让其自己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并加注用于结婚登记,然后加盖派出所公章,这样就可以作为当事人户口本首页或者本人页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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