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无权分配教师绩效工资,但可以根据教代会通过的绩效工资管理细则,如果教师违反规定,早退迟到或者,不遵守纪律,校长有权扣除教师的绩效工资。
教师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教师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教师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教师绩效工资的工作重点是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
1、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
2、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3、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
4、绩效工资占总体工资的比例较高,增强了企业付薪的有效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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