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裁定怎样进行抗诉
1、对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能不能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不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不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劳动争议申请抗诉书的一般内容有哪些
1、抗诉申请人
2、被抗诉申请人
3、提请抗诉请求
4、提请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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