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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拒收现金违法吗

2022-01-15 来源:东饰资讯网

消费者发现拒收或歧视性拒收现金可通过多种渠道投诉,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以人民币支付的公共和私人债务。

法律分析

违法。

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拓展延伸

商店拒收现金是否违法?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商店拒收现金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店通常应当接受法定货币作为合法支付方式。然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能允许商店拒绝现金支付,但仍需符合特定条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商店拒收现金可能引发争议。一方面,拒收现金可能对一些消费者造成不便,尤其是那些没有银行账户或信用卡的人群。另一方面,商店可能有安全和便利性的考虑,例如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和管理成本。因此,对于商店拒收现金是否违法,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和商家的合理需求,以确保公平和平衡的交易环境。

结语

商店拒收现金可能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消费者发现拒收现金的行为,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然而,商店拒收现金的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符合特定条件,需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和商家的合理需求,以确保公平和平衡的交易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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