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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期几年

2023-07-03 来源:东饰资讯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但涉及房屋返还问题的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包括存在请求权、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以及持续存在直至诉讼时效期满。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期几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属于普通诉讼时效,原则上该期间为三年,但是如果纠纷当中涉及到了房屋的返还问题,则该项请求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有哪些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原则上为三年。然而,如果纠纷涉及到房屋的返还问题,则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日期开始计算。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外,还有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形。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包括存在请求权、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以及持续存在的怠于行使权利事实导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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