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车不可以超期年检。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可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逾期年检,仍然开车上路,被交警查处,这时候机动车所有人会受到扣3分、罚款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免检,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同时优化检验周期,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至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符合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
2、非面包车、7座以下车辆;
3、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6年内新车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
5、办理时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和交通事故信息;
6、自车辆出厂之日起,没有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综上所述,根据公安部出台的改革措施,从2014年开始,使用年限不足6年的车辆将免于上线检查。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使用年限不足六年的车辆需要每两年定期检验。车主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交强险等证明,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后,会得到车辆管理所的检验合格标志;6年内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可以免检上线,但需要每两年到车管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建议在有效期前2-3个月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办理机动车登记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督察审计部门等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办理机动车登记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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