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迁户口的时间镇内一天、县内三天、市内5个工作日、省内十五个工作日、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迁户口程序: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开具居住证明;
3、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细证明》;
4、携带以下证件到政务大厅办理迁户:
1)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亲属关系证明
3)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购买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
4)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注: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口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公安办证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居民户口迁移: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学生户口迁移: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以及投靠迁移等。
法律依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