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职工离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用人单位合法用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上述方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时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况。因此,根据劳动者提供的信息,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故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解除劳动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回应得的报酬,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自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个体工商户用工的也应当列入劳动合同法的范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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