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毒会被行政拘留或强制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因此,吸食毒品会被处10-15日的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吸毒情形严重的还会被实行强制戒毒,人身自由会受到严重限制。
二、有可能是犯罪,会被判刑
有时吸毒人员为了吸食方便或便宜而一次大量毒品就有可能是犯罪,会被判刑。根据《刑法》第384条,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本罪。因此,吸毒人员被抓获时,如查货的毒品达到上述的量时,将会涉及刑事犯罪,有可能是犯罪,会被判刑。因此,吸毒被抓不仅仅是行政拘留或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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