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以后
职工医疗保险交几个月可以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次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地税部门确认该参保人员已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就会在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的一号就开始生效了。
初次参保对于自己医保卡的正常使用是需要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交几个月可以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首次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地税部门确认该参保人员已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就会在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的一号就开始生效了。如果医疗保险生效前,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由单位负责。初次参保对于自己医保卡的正常使用是需要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6个月以后才很可以正常使用自己的医保卡的医保报销账户,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
2.医保缴费中断的情况
如果在原单位结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在次月办理续保手续,职工的医疗保险就不会被中断。中断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增收的基本基本医疗保险从当月的一号起生效,如果中断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医保的报销待遇会被停止,但是这个时候如果说你又重新参保的医疗保险,它是不会及时地恢复你的医保报销的同样也需要重新连续交费,6个月以后才会恢复自己的医保报销待遇。
3.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情况
由于登记录入、保费托收延迟等原因使参保人员就医时未能刷卡支付的医疗费用,凭地税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缴费到款凭证;由于医保IC卡制作延误的,凭地税部门的缴费到款凭证和个人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签字盖章后,到相应的社保经办处结算待遇生效后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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