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对于第一种情况,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中,明确规定了由谁继承的,按照遗嘱内容处理。但是需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法定继承,则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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