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可以撤销,但是仅限于以下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欺诈而签订合同的;
2、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合同订立后,出现显失公平现象的;
4、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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