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开庭前没有逮捕不是不会判实刑。
取保候审开庭前没有逮捕,不一定不会判实刑。取保候审开庭前没有逮捕,只是暂时不需要判刑,但案件仍然存在并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有固定的住所和就业情况,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收入;
2、身体健康,不存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情况;
3、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案件的态度和行动,不存在逃匿、销毁证据等行为;
4、没有重大作案嫌疑,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5、有一定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不存在潜逃出境的风险。
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对于一些轻微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初次犯罪的人,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
2、对于一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其身体状况不适宜拘留或审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其身体健康和案件的顺利审理;
3、对于一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其家庭、工作、学习等原因需要暂时回到社会,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和案件的顺利审理。
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限制和要求,且案件侦查期限内未发现新的证据,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因此,一般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再将犯罪嫌疑人收押在监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