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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将房屋承租人视为强拆行为的当事人?

2020-11-16 来源:东饰资讯网

房屋承租人对强拆行为有诉讼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同时,对于违法强拆行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或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提出赔偿要求,由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行为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在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法律分析

房屋承租人能对强拆行为提起诉讼。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房屋遭到违法强拆是可以追究责任的。应当知道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行政赔偿,可以在法院判决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拓展延伸

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责任与强拆行为的关系

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责任与强拆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房屋承租人参与或支持强拆行为,他们可能会负有法律责任。然而,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的法律环境。一般来说,房屋承租人有义务遵守租赁合同,并保护房屋的完整性。如果他们积极参与强拆行为,可能会触犯违约条款或触发其他法律后果。然而,如果房屋承租人只是作为目击者或被动的参与者,他们的法律责任可能较小。因此,要确定房屋承租人是否视为强拆行为的当事人,需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结语

房屋承租人对于强拆行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以维护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对于房屋遭受违法强拆的情况,应当在两年内向国家申请赔偿,也可以在法院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责任与强拆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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