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收取率是实际收取的水费占按规定计算应收水费的比例。水费是根据水表使用度来计算。在水表无异常情况下,当月用水度数去乘于每度用水单价就等于当月水费。抄表时遇水表故障有两种方式计算当次水费:一是按上次抄见水量计收当次水分。二是按上三个月的平均水量计收当次水费,同时立即更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十五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镇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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