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手续:清算公司在向注册机构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之前,必须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中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结束了公司的事务。结束了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等。公司无论什么性质的清算,都必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设立清算组。
2、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结束公司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取消公司法人资格,取消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向股东会讨论通过或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清算费用、应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支付的税金、偿还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结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注册公司的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向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注销相应的账户:
1、社会保险局:检查是否有未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注销公司的社会保险账户。
2、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税或费用,然后取消公司的国家和地方税。
3、报纸媒体:公司必须自己登报公示,宣布公司注销。
4、工商局:取消公司注册,取消营业执照。
5、开户银行:取消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账户等其他账户。
6、质量监督局:质量监督局取消公司许可证,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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