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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资格证换证要求什么材料

2021-04-07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分析: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2、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公安机关出具的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直接在复印件上注明加盖交警队鲜章即可;或从“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下载打印件,并签注本人姓名及驾驶证档案号)。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照片2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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