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能生育可以要抚养权。
离婚时,双方都可以主张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其中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法院可予优先考虑。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更改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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