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父母名字改子女的新政策是什么
1、拆迁安置房父母名字改子女的新政策如下:
(1)如果是市政工程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住房满5年并且取得房产证以后才能过户给子女;
(2)如果是房地产开发等原因取得的安置房,这类安置房跟商品房的性质是一样的,可直接过户给子女。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安置房的条件如下:
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
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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