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会计师查看账目和复印账簿,但进行审计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特殊约定。审计是一项耗时费力且有泄露商业秘密风险的彻底调查过程。根据法律规定,审计权是集体权利,只能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来选聘审计机构。
法律分析
不能,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的约定。审计过程是彻底调查的过程,对公司而言耗时费力,有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法律规定审计权为集体权利,只能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来选聘审计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会计师看账,复印账簿。
拓展延伸
股东行使审计权利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什么?
股东行使审计权利的法律规定和限制是指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权利和相应的法律约束。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对公司进行审计,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然而,股东行使审计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股东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才能行使审计权利,且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董事会。此外,股东行使审计权利还需遵守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股东行使审计权利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
结语
股东行使审计权利是有一定法律规定和限制的。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对公司进行审计,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然而,股东行使审计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持股比例和提前通知等要求。此外,股东行使审计权利还需遵守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股东行使审计权利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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