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的形式包括:
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2、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企业分立的流程:
1、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 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订立分立协议。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办理登记手续。采用派生分立的方式,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应当办理设立登记。采用新设方式分立的,原公司解散,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分立出来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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