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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的规定

2022-05-06 来源:东饰资讯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一年。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报销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报销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一般是由单位承担

2、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的报销如果已购买工伤保险,法律规定详情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注意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注意什么:

伤者职工应当尊重事实,不弄虚作假;在指定医院检查时,要胆大心细,一定要如实告知检查的医生,自己身体的真实状态,避免漏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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