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范围:
1、污染环境类;
2、破坏资源类;
3、食品药品安全类;
4、英烈权益保护类;
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
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
1、人民检察院。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
2、社会公益团体。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原告起诉的出发点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社会公平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综上所述,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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