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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2020-11-02 来源:东饰资讯网

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于2019年6月生效,适用于所有城镇居民和单位,征收标准和程序清晰明确。

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于2019年6月正式实行。根据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和单位每月需缴纳固定费用,具体标准如下:对于居民家庭住宅,每月征收1元/平方米;对于其他非住宅建筑,每月征收2元/平方米。同时,对于垃圾分类不彻底或拒不分类的居民和单位,还将被额外收取罚款。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征收程序和管理要求。具体来说,把垃圾处理费计入水电气等公共项目的收费清单中,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并通过市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每年都会公布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并实行定期检查和督促,以确保垃圾处理费使用得当、公开透明。

为什么要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是为了解决城市日益严重的垃圾问题。随着城市人口数量和生产活动的不断增加,城市垃圾量也越来越大,如果没有有效地垃圾处理措施,将会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极大困扰。因此,通过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可以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

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实施,为城市垃圾处理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并促进了居民垃圾分类的落实。同时,该办法的征收标准和程序也非常清晰明确,方便了居民和单位的缴费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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