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为工伤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具体医疗器械费用的报销标准以及限制则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若未规定,则参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五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按照工伤职工的需要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报销适宜的医疗器械费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根据伤情需要应用的医疗器械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按照工伤职工的需要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报销适宜的医疗器械费用。”
总结:工伤人员就医时,具体医疗器械费用的报销标准以及限制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若未规定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规定,可根据工伤职工的需要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报销适宜的医疗器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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