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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具有违约责任吗

2020-08-31 来源:东饰资讯网

租赁合同中,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双方不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其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的,则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已经约定了支付押金等违约责任条款,则按其约定。

一、租赁合同终止押金退还会有哪些情况

租赁合同终止押金退还会有以下情况: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需要返还押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租未到期是否可以退还押金

租房未到期,是否可以退还押金,取决于租房合同的约定。租赁合同事先约定返还押金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押金不会在到期前全部退还。因承租人提前退租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赔偿

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主张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是,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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