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为没有到劳动局备案,公司又没有留底,是很难证明你们签订过劳动合同的。现在最后的办法就是,有没有与他同期入职的员工能证明一同签过合同,或者,在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证明,例如涨工资有没有更改过合同约定等。单位能够举证,员工偷走劳动合同,不但可以报警,而且可以胜诉。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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