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下挖到自己的埋藏物应归自己所有。公民对于埋藏物能够证明属其所有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埋藏物所有人不明且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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