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帮信罪”,获利数额的起点为支付结算金额20万和违法所得1万元。量刑标准包括: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提供资金超过5万、违法所得超过1万、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受过行政处罚、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收购、出售、出租账号密码等等。其他情节严重的也属于帮信罪。
法律分析
帮信罪获利数额的起点在于是否达到支付结算金额20万以及违法所得1万元的立案标准。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以上的;
2、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
3、违法所得达到一万以上的;
4、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5、二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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