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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能领取哪些费用

2020-06-26 来源:东饰资讯网

法律主观:

随着时间推移,人总有一天会变老,变老之后生活也就会随之节奏慢下来,不同的年龄段,身体的状况和衰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现在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已经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一样的,不论男女都是60周岁领取,缴纳到60周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二、年满16周岁可参保60岁开始领取待遇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均属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范围。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待遇的居民,即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档次挂钩“多缴多得”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支付,根据政府财政情况适时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参保人每年的缴费和按规定享受的缴费补贴构成,也是影响将来领取养老待遇的主要因素,缴费年限越长、档次越高,将来领取待遇越高。三、按时参保缴费,政府分级12档补贴参保居民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登记参保,每年缴费一次,设300、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元11个档次。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档次保费。缴费档次的选定与养老待遇有着直接的联系,档次高了,缴费补贴随之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就大。参保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高。四、属于参保范围但没有缴费,能否一次补缴居民养老保险对缴费和补缴确定了一个45岁的年龄分界点,对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的参保人,缴费和补缴的办法是不同的,同时由于各县(市)区居保政策实施的时间点不同,确定哪一年45岁又有所不同,这里讲的“45岁”,是根据当地实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时,参保人的年龄是否满“45岁”来划分“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政策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60岁以上首次参保人员,按照上面规定补缴后,次月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全年均可到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补缴业务。虽然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补缴时无法享受政府补贴。因此,补缴年限产生的个人账户将比正常缴费的要少,养老待遇也随之降低,参保人应根据户籍所在地居民养老经办机构要求按时缴费。以上就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的介绍。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缴费情况在村(居)范围内进行公示,参保人可以通过公示核对、确定自己的缴费情况并及时到街道人社服务中心以及县级经办机构查询得知自己的缴费等个人权益记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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