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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0-02-11 来源:东饰资讯网

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买房可以写两个人名字,也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领证前购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该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购买房产时,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此外,即使是普通朋友或任何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时可以约定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贷款时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得到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或应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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