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拒不到庭,可拘传或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拘传,不必到庭的被告可作出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可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欠钱的纠纷在开庭的时候被告不到场的,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原告方在法庭上被告不到,如何保障合法权益?
当原告方在法庭上被告不到时,保障其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原告方可以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解释被告未到庭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其次,可以寻求法庭安排新的开庭日期,以便被告能够到庭应诉。同时,原告方可以聘请律师代表自己出庭,确保其权益得到维护。此外,原告方还可以考虑与被告进行和解谈判,寻求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被告一直拒绝出庭,法庭可能会考虑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传唤。总之,保障合法权益需要积极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并与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
结语
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向法庭提交书面申请,寻求新的开庭日期,聘请律师代表自己出庭,与被告进行和解谈判等。在保障合法权益的过程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并与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七章 人民防空教育 第四十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人民防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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