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规定了五种不能作为担保人的人群:夫妻双方、非贷款地户籍人士、无经济来源者、离休人员和国家明确禁止的人群。只有符合要求的人才能成为有效的担保人,须注意担保人的条件和限制。
法律分析
一、我国的银行规定,有五种人是不能作为担保人的:
1、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
这是因为从家庭的概念来讲,夫妻属于一个共同的经济体,如果在贷款后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那么势必另一个人也无法偿还,这就失去了贷款进行担保的意义,银行是不能从担保人那里追回欠款的。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
在银行的规定中明确认为,借款人与担保人要在同一个户籍所在地,而且都要是贷款所在地的户籍,这样才能够形成借款与担保的关系,如果担保人属于外地户籍,银行是不会承认其担保关系的。
3、没有经济来源的不能担保
银行要求担保人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增加还款的能力,避免出现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这就要求担保人同样要有还款能力,如果还款人没有经济来源,那么就失去了担保的意义,也不会增加还款的能力。
4、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
因为银行对担保人的年龄是有要求的,离休人员的年龄已经超过这一要求,即便其有很好的经济收入,银行也不会同意尤其作为借款的担保人。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借款的担保人,贷款时要对担保人的要求搞清楚,提供银行承认的担保人,这样才能顺利办理贷款。
5、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
这种情况是比较简单的,只要符合国家对于此类禁止性的规定,就不能成为担保人。国家规定以下人群是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
例如国家规定社会团体或者是单位是没有办法成为担保人的,因为这些单位都是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不能够进行债务有关方面的担保。当然国家机关也是不能够进行担保的,因为这涉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除此之外,我们什么当中很少接触到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也是不可以的,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并没有完全的法人的能力,他只是一个分支机构而已,效力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样的单位也不可以成为担保人。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对于担保人的准入条件以及限制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在不符合担保人职务条件的人群当中,是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同样的,在一些特殊的人群当中,例如国家明确规定的学校,医院等等,这些群体也是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除此之外都可以申请成为担保人。
结语
合理选择担保人对于贷款申请至关重要。根据我国银行规定,有五类人不得作为担保人:夫妻之间、非贷款地户籍、无经济来源、离休人员和国家明确禁止的人群。了解这些限制条件,确保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方可顺利办理贷款。除上述人群外,其他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担保人。请注意,担保人的选择对于贷款的成功与否具有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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