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交其他证据来起诉,法院可以受理。起诉程序包括提交起诉书和相关材料,法院会核对证据并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用,并服从法院的安排。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交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起诉处理。
法律分析
一、债权人没有借条法院受理吗?
债权人没有借条,但是有其他证据可以清晰完整地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依然可以受理。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起诉的具体程序
(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三)、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四)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五)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对于没有借条的起诉情况,是需要提交其它的证据来进行认定的。法律上规定了借贷关系的认定不仅需要借条来进行证明,也需要形成实际的借款事实才可以认定,所以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起诉处理。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当事人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仍可通过提供其他清晰完整的证据来维护其债权。起诉程序包括提交起诉书及相关副本,明确双方当事人信息,详细陈述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并署名或盖公章。原告还需提供原告主体资格证明和支持诉讼主张的证据,填写证据清单并备案。立案庭将根据材料核对情况,在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七天内预交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提出减、缓、免交申请。案件立案后,法院将安排开庭,并在结案后结算诉讼费用。尽管没有借条,但当事人可以提交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以支持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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