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购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米,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的单套住房(含二手房);2、房款全额付清,经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确认,可到房产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1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3、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4、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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