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辆年审规定如下:
1、7到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享有6年免审政策,6年以内免上线检车,但需要每2年领取1次年检标志;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1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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