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不是在同一个公司缴纳的,只要没有停止,是在缴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待遇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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