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一联是记账联,也是自己留存联不用盖章,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盖章。普通发票的发票联要盖章,要是有清单的话,清单上也要盖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发票在开具时必须做到项目填写齐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等。
普通发票税率有:
1、一般纳税人
(1)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17%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销售货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是按17%计算销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1)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进项税都不能抵扣。
(2)销售货物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按3%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到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按3%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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