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抵押房产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一、权利人如何实现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抵押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应当注册被担保的主债务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等)、抵押担保的范围等事项。
二、抵押权可以变更
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变更的;
6、担保范围变更。
(2)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3)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4)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5)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