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的解析

2022-06-25 来源:东饰资讯网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合同变更的生效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决实现。合同变更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后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受保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变更的解析

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

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效力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

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二、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通常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此外,合同也可能基于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决而变更,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予以变更。在生效合同变更后,如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般会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作特别说明,此时变更合同的生效时间即根据补充协议确定。如是依据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的合同,则相应的法律文书生效则合同生效。

三、合同变更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变更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行使变更权的期间应当推定为一年期间。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结语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或合同主体发生改变的现象。变更后的合同应按照新的内容履行,但未变更的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变更合同通常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也可以基于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决而进行变更。变更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来确定,或者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生效时间确定。合同变更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为一年,超过一年后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权利将不受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受胁迫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以及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